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起草、论证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总体发展规划的起草、论证工作,参与学校发展专项规划及重大制度的起草和拟订工作。
三、负责组织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的论证、规划编制、申报及推进工作。
四、及时把握国家及省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积极争取对学校发展的支持,并牵头做好各部门的对接工作。
五、收集整理国内外高校发展战略规划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师生员工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六、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的检查、督促、协调和评估工作。
七、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有关学科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学校学科布局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工作。
九、统筹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负责“双一流”立项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论证、实施和评估工作。
十、统筹学校学科方向凝练、学科团队建设、学科目标确定及学科绩效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学位点规划及立项申报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